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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安卫资讯
本校相关规定:主管单位:环境安全卫生中心https://www.eshc.ntnu.edu.tw/
本校实验室环安卫业务由环境安全卫生中心统筹负责。
教育训练:
依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为保障实验(习)场所人员之安全与健康,并加强安全卫生相关知能,新进人员(新进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助教、研究助理、约用人员、教师等)于进入实验(习)场所前,须参加相关教育训练。每学年开学前环安中心会办理新进人员安全卫生、化学品及辐射安全等相关教育课程。若无法参加本校场次者,可参加国立台湾大学联盟之「国立台湾大学」及「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办理环安卫相关教育训练场次,并将受训证明影本送本校环安中心备查。
新进人员(新进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助教、研究助理、约用人员、教师等)于进入实验(习)场所前,须先阅读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安全卫生工作守则及台师大化学系学生实验室安全规范。(请将工作守则及安全规范与SDS一起放置)
化学药品:
1.毒性及关注性化学药品:请参照「实验室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运作检查重点」执行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购买、使用、贮存及废弃。有关公馆校区可以采购之「毒化物」,请先由环安中心网页/化学安全/各校区毒性化学物质运作明细查询公馆校区毒性化学物质运作明细,确认有核可文件。由「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请购线上审核系统」线上申请(如有问题请洽环安中心承办人),线上审核通过即可向供应商订货。并依规定于教育部化学品管理与申报系统网站逐日填报购买量(到货日/公斤,一瓶新增一笔)及使用量(减量)。
2.危害物、优先化学品、管制性化学品及甲类先驱化学品:请参照环安中心公告各项化学品申报项目及实验室优先化学品、管制性化学品及甲类先驱化学品申报系统操作说明施行。
**实验室如使用储存氢氟酸药品前,请自备防护用具、中和剂(六氟灵)及葡萄糖酸钙软膏及人员教育训练,以确保人员安全。
**理学院B栋1楼健康中心左侧墙亦备有中和剂及葡萄糖酸钙软膏
3.化学药品安全资料表(SDS):实验室须备有「每项」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及危害物安全资料表(文字以中文为主)。安全资料表需放于易取得之处,依实际状况检讨安全资料表内容之正确性,并适时更新其内容、更新日期、版次等(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
4.化学药品容器GHS标示:劳动部自10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化学品全球分类与标示调和制度(GHS)」,危害性化学危害标示请于「化学品全球分类与标示调和制度(GHS)」网站查询下载。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危害标示请于环保署网站(容器标示尺寸)查询下载,装有危害化学品之容器应贴妥GHS危害标示(文字以中文为主)。
5.化学品评估及分级管理系统(CCB):请参照环安中心危害性化学品分级管理填报说明会简报及劳动部化学品评估及分级管理系统,将实验室化学品依其健康危害、散布状况及使用量评估风险等级,并采取分级管理措施。
废弃物清运:
1.固态:
(1)一般垃圾,每天下午3点及晚上10点在公馆校区理学院图书馆侧门进行分类回收及一般清理。
(2)使用过针头、筒或是灭菌后培养皿废弃固体等,针头用塑胶盖收好外加塑胶盒,使用红色生物医疗废弃物厚塑胶袋装妥,贴上白色生物医疗废弃物贴纸,放置在2楼D200回收室冰箱内。请各研究室勿任意丢弃于一般垃圾造成人员受伤。
(3)矽胶粉废弃使用一般厚塑胶袋2层装袋,贴上绿色非生物医疗废弃物贴纸,于公告时间内自行运送到废弃物贮存场。
(4)废弃玻璃务必事先将玻璃清洗干净,去除其他金属橡胶等物件以纸箱封装后,于每周一am11:30前送至D200室(其馀周间时间请勿清运),自行秤重后由厂商回收。(请参照废玻璃清运图示 废玻璃标示 废玻璃装箱注意事项)
2.液体:使用后回收之废液(分类有机一般、有机含氯、重金属、酸、碱等),使用专属方型回收桶(材质:HDPE),桶身贴妥废液标籤并填写基本资料(废弃物代码),并以胶带加强固定标籤,废液桶盛装以8分满为原则勿过量,于公告时间内自行运送到废弃物贮存场。运送时请参照实验室废液清运暂存标准作业程序。实验室环境安全卫生查核系统:
依师大环中字第1041018166号函自104年8月1日起为落实实验室自我检查制度,实验室每周至少一次至实验室环境安全卫生系统填报查核情形。
实验室自动检查:
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办法暨「105年第2次环境保护暨安全卫生委员会」决议,各实验(习)场所对各类机械、设备及作业环境,确实依据自动检查计画相关规定实施自动检查,以确保机械、设备及作业环境安全无虞。自动检查纪录表应自行留存3年。自112年1月1日起由纸本改为系统线上填报。
灾害处理:
实验室毒化物意外灾害通报
请各实验室将本校紧急应变通报及联络图张贴于实验室门上,如发生毒化物洩漏之突发事件,应于30分钟内通报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1999、2720-5455,另请依紧急应变通报及联络图通报流程通报校园安全监控室(分机:1119)、师长等。
若遇无法处理火灾及无法自行处理之灾害时,请通报校园安全监控室(分机:1119)、师长等。并请关闭电灯、火源、电源,尽速离开实验室并关门,不要搭乘电梯,进行疏散往中正堂前方集合点名。
洩漏处理后请通报老师、系办及监控室处理结果。C级防护衣穿脱请见洩漏处理桶上资料,处理完毕先至淋浴系统将防护衣及鞋套冲洗干净后再脱除,洩漏处理后之垃圾请装入黄色有害废弃物专用袋后密封,并通知张小姐 分机:6143,于废弃物清运时间送至一楼废弃物贮存场。
师大化学系紧急应变器材化学洩漏处理桶
内装:片状吸液棉50片、条状吸液棉2条、有害废弃物专用袋3个(大中小各1个)、半面式防护面具2个、防酸碱手套2双、全罩式护目镜2付、C级防护衣鞋2套、警示带1捲。
洩漏处理桶位置:D301A、D305B、D403、D407、D413A、A414、C406。
灭火毯位置:D305B、D403
紧急淋浴系统: D301A、D305A、D401、D403A、D413、A405、A410、C401、C405
认识火灾种类 : 详见附加档案(请点选左侧字体可自动下载资料)。
FAQ:
1:要申请毒化物药品前请先与实验室环安卫同学确认实验室药品存量,凡新购或是使用都需要配合申报运作纪录表。
2:如果欲使用的毒化物经查证后跟本校区核可浓度不同时(每一张核可浓度为5%为主,所以99%符合100-95%)或本校区未有运作核可文件,需备妥不同浓度的中文物质安全资料表(SDS)、实验室配置图等档案连同申请单送到环境安全卫生中心进行正式申请,申请至核可约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3:实验室成员如有不懂请先洽该实验室环安卫同学,毒化物务必上锁管理。每年度(学期)实验室研究生进行交接时请清点药品及运作纪录表并请电子信件通知更改联络人资料。
下载资料 :
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1.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2.台师大化学系学生实验室安全规范
实验室门告示
1."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运作场所"中文标示
2.紧急应变通报及联络图
教育部化学品管理与申报系统
SDS
SDS制作注意事项
紧急应变支援器材.pdf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医药箱定期查检表(健康中心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