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鄭好芳方進義孝悌獎學金」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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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07 月 13 日 108 學年度第 11 次學生事務處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
鄭好芳女士與其子
本校 方進義教授 為獎助孝悌且家境清寒學生,使其安心就學、努力
向上,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助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每學年獎助
2 名,每名獎助新臺幣 1 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一) 本校家境清寒或一年內家庭 突 遭變故之在學學生 且 具有 孝悌事實 者。
(二)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 GPA 3.0 以上。
五、申請時間及程序:
本獎助學金
於 每學年 第一學期 辦理 ,學生應於公告期限內,檢附下列相關表件向學生
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一) 申請表 含學習計畫一篇,內容請簡述家庭狀況、孝悌事實,及未來生涯規劃等 。
(二) 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 如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
證明 。
(三) 前一學期成績單 。
六、獲獎學生名單需提供捐款人參考,並於當學期結束前繳交獎助學金獲獎心得一篇。
七、審查程序: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及捐贈
人 共同審核後獎助之。
八、本辦法經捐款人同意,並經學生事務處處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